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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

发布日期:2013-06-04     浏览量: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公布后,生命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通过互联网下载了全文资料,并于2013年6月3日下午,在3号楼三层会议室组织学习这两部重要党内法规。院党委书记段江燕主持会议,院长韩榕、副书记吴建军,院团委书记张大为出席会议并发言,各支部书记、委员及辅导员参加了此次学习会。

学习会上,副书记吴建军向大家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两部党内法规内容:《制定条例》共分七章、三十六条,对党内法规的制定权限、制定原则、规划与计划、起草、审批与发布、适用与解释、备案、清理与评估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备案规定》共十八条,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原则、范围、期限、审查、通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吴书记指出:这两部党内法规的制定和发布,对于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段江燕书记随后强调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党内法规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和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她安排部署各支部采取党员大会、支部生活、专题研讨等形式,迅速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了解和把握基本精神实质。

最后各支部书记结合自己实际工作对照法规进行了对号入座谈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党内法规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开展工作、从事活动的基本遵循。今后各支部的工作将要更加规范化、更加制度化,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大家表示今后严格按照法规规定,把工作做细、做实,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闫晓燕/文 张直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