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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职责

发布日期:2007-05-12     浏览量:

为保证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完成实验室管理中心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对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一. 负责全院实验室、工作人员、仪器设备、物资等协调工作和统筹安排实验教学工作。

二. 组织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加强实验室建设,深化实验教学体制改革,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三. 负责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建立工作档案和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

四. 负责实验教学课程体系的建设,组织教师制定实验教学计划、设计实验项目、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用书和多媒体课件建设。

五. 负责实验教学改革的研究工作。组织实验教学人员,把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应用到实验教学中来,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承担各级教学研究项目,并把教改成果应用到实验教学中。

六. 全面负责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器材、物资的申报、领用和管理,安排实验经费的使用,并及时建账,实行计算机管理。

七. 督促、检查实验教学、安全卫生等工作落实。

八. 负责编制实验中心发展规划,实验中心章程和上级主管机关要求起草的各项文件。

九. 负责组织全院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年度、年中考试及考核工作。

十.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除以上规定外,其余参照以下规定执行:

《山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章制度》

《山西师范大学关于加强仪器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

《山西师范大学实验室规则》

《山西师范大学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工作规定》

《山西师范大学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山西师范大学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山西师范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山西师范大学危险、稀缺、贵重药品(材料)管理使用的暂行规定》

《山西师范大学关于化学危险品和稀贵材料管理使用规定》(试行)

《山西师范大学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实施办法》

《山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