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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生命科学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

发布日期:2015-04-20     浏览量:

根据中共山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山西师范大学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精神,结合生命科学学院党委、行政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现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  

一、成立生命科学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组  

组长:段江燕韩榕  

副组长:吴建军王祎玲芦荣胜张林静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  

1.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负责,扎实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考核,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优良党风正院风、促教风、带学风。  

此项工作由段江燕、韩榕同志负责。  

3.进一步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认真梳理总结学院的党务公开工作,在公开的制度、内容、载体、形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此项工作由段江燕、韩榕同志负责。  

4.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主持召开学院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此项工作由段江燕、韩榕同志负责。  

5.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山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此项工作由段江燕、韩榕同志负责。  

6.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此项工作由段江燕、韩榕同志负责。  

7.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积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的重点,严肃执行责任追究制。  

此项工作由段江燕、韩榕同志负责。  

8.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障党内各种先进评选活动的公正合理。定期检查党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此项工作由段江燕、吴建军同志负责。  

9.执行《山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加强科学决策、民主管理。  

此项工作由韩榕、王祎玲同志负责。  

10.积极推进院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公开的内容,改进公开的形式,完善公开的程序,加强对公开的监督检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此项工作由韩榕、吴建军同志负责。  

11.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监督体系,健全防止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此项工作由韩榕同志负责。  

12.牢牢把握反腐倡廉的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校园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思想政治宣传教育。  

此项工作由吴建军同志负责。  

13.深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成效。进一步推动管理制度创新,树立“风险预判、科学防控”的意识,将“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工作实践,继续督促职能部门抓紧完成有关制度,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此项工作由王祎玲同志负责。  

14.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各类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处级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完善查办案件和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狠刹“闲话风、吃喝风、玩乐风”,整顿大操大办和赌博歪风,对违反“五个不准”的人员严肃处理。  

此项工作由段江燕、韩榕同志负责。  

15.定期检查工会经费及会员会费的收缴、划拨、管理、使用情况。  

此项工作由吴建军同志负责。  

16.进一步做好高校科研立项、学术论文著作发表等工作,防止弄虚作假问题的发生,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此项工作由王祎玲同志负责。  

17.加强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堵塞科研经费使用中的漏洞,杜绝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虚报冒领、假公济私、奢侈浪费等行为,切实发挥科研经费最大效用。  

此项工作由王祎玲同志负责。  

18.严格执行人事政策,在招考聘任、人事调配、职称评审、考核、分配、评优、奖惩等工作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此项工作由韩榕同志负责。  

19.加强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建设。大力弘扬正气,督促教师依法执教,对违背职业道德的教师要严肃批评,直至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此项工作由韩榕同志负责。  

20.严格执行图书资料采购的各项制度,遵守经费使用规定,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此项工作由王祎玲同志负责。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院教师干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院领导对全校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班子成员对自己承担的任务,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2.严格考核,强化监查。要进一步完善责任制的检查考评机制,把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对在年度考核中成绩优秀的予以肯定和表彰奖励;对党风廉政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部门及领导,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协调配合,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院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纵向和横向联系,形成优势互补,确保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