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正文

感谢信——致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5-01-07     浏览量:

“我们一家只能当破财免灾了,真没想到我的钱包后来能失而复得。”这是失主张宝珍在钱包失而复得之后的一句感慨。

2014年12月26日晚,我校研究生学院2014级生态学专业张甍同学和中北大学研究生院英语专业二年级学生杨琇敏同学捡到一手包,包里有失主的身份证、八张银联卡及2900元人民币。与此同时,失主张宝珍回家后才发现手包丢失。当时,失主对找回手包基本不报希望。几天后,手包竟回到了她的手上。经了解,原来是我校学生张甍和中北大学杨琇敏同学,在捡到后,由于担心失主回来寻找,在原地等待多时,未果。然后,按照失主身份证上的地址,多次打长途电话到失主所在地派出所、社区,仍未找到。之后,因失主所在的沁水县隶属晋城市,两位同学又想尽办法联络到自己在晋城矿务局工作的亲属,历经艰难,才于2015年1月3日,将捡到的手包归还失主。失主很受感动,曾要酬谢二人,二人以一句“这是应该的”婉言谢绝,甚至连姓名都不愿留下。张女士觉得,有必要对两个“九零后”表示感谢,经多方打探,特地给我校送来感谢信,以此感谢二人拾金不昧的行为。

迎新年万象更新,看师大文明新风。我校张甍同学和中北大学的杨琇敏同学成为了90后雷锋精神的缩影,他们用实际行动为“拾金不昧”这一传统美德做出了最完美的诠释。他们急失主所急、想失主所想,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弘扬雷锋精神、做全面发展一代新人”落实到了日常生活当中。我们感受着他们的精神,更重要的是,有更多的动力激励着我们前行;我们学习着他们的精神,更重要的是,让这种精神在我们每个当代研究生身上都能够熠熠生辉!

(研究生学院 栗玮/文)

 

 

附《感谢信》:

感谢信

——致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尊敬的各位老师:

你们好!

这是一封表扬和感谢信!想要对贵院生态工程专业一年级学生张甍同学的拾金不昧表达出最热烈的赞扬和最诚挚的感谢。

我叫张宝珍,是山西省沁水县鑫源工贸公司的经理。2014年12月26日晚九点,我去太原火车南站接由京来并的女儿时,不慎将手包遗失,包里内容物包括:我和爱人的身份证,两张;几大银行的银联卡,八张;现金人民币:2900元;还有少量美金。直到当晚近11点,我才发现手包丢了,什么时候丢的?丢在哪里?却完全想不起来。情急之下,拨打110报警,坞城派出所的警员接警后,只说如果有人捡到手包送至派出所的话,他们会与我联络。

家人和我对此不抱任何希望,自认倒霉而已,女儿宽慰我说就当是“破财免灾”吧!其实于我而言,烦扰的不是失财,身份证和银联卡才是关键。为了免除遭受更大损失,我连夜致电银行挂失银联卡,全家人陪着我着急,整整忙乱到凌晨。不仅如此,补办身份证也需要一段时间,给我和爱人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

但是,在2015年1月3日,我遗失的手包非常神奇的失而复得!原来,贵院张甍同学和中北大学研究生院英语专业二年级学生杨琇敏同学捡到了手包,几经努力,将手包送还给了我!

2014年12月26日当晚,他们二人捡到我遗失的手包后,即刻便在原地等待失主认领,未果。然后就按照我身份证上的地址,多次打长途电话到当地派出所和社区,多方寻人,却因为相关人员的粗疏,种种不凑巧,没能找到我。之后,因为沁水县隶属晋城市,他们又想尽办法,大费周章的联络到自己在晋城矿务局工作的亲属,数度辗转,终于找到我,将手包物归原主。当我要以一定数额的金钱予以酬谢时,他们坚辞不受,且表示:“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捡到别人的东西当然要归还……”他们甚至连名字都不肯说,还是我百般问询才获知的。可以说:这两个年轻的90后,刷新了我对90后的固有认知,他们拾金不昧的优秀品格和充满韧性的做事态度,他们的美好和善良,深深打动了我。

金钱有价,纯真的品质却是无价的。当今社会,拜金主义盛行,许多人奉行金钱至上的原则,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正在逐渐缺失,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张甍同学和杨琇敏同学的纯真品质显得弥足珍贵!他们是90后的杰出代表,不仅完美传承了中华民族的良俗懿德,也深刻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他们传播了社会正能量,理应得到广泛的赞赏和嘉奖!

我还能说什么呢?再多的语言也是苍白的,我只能祝福他们学有所成,早日成为国之栋梁!

最后,我要感谢贵院,感谢各位老师,正是因为你们的谆谆教诲,才使得我们的青年学子拥有了比任何东西都要珍贵的美好品格!也希望能通过你们,再次表达我的敬意和谢意!

祝各位老师平安喜乐!

张 宝 珍

2015年1月5日